2016年8月27日 星期六

勞資之間

許多學校教授說到勞資對立,大多責怪資方無良心,貪婪或無能。

我當了勞方快30年,但是離資方也不遠。我是倫飛的創始員工,在仁寶NB也是開創夥伴,但都是領薪水的打工仔,公司倒閉我不會傾家盪產,也不會被告。有些同學是創業者,別看成功者風風光光,有的創業只是小可,還要天天煩惱下一攤業務在哪裡。有個同學提到他曾經背負親戚朋友的巨大資金壓力,跑三點半,夜裡難眠,暗自飲泣的經歷。

努力工作看著公司賺錢,我們可以晉升加薪,也有分紅配股,自己有了股份成了小小資方。自當上小主管,就更分不清勞資角色,工作就是要盡責做好。後來當了資深副總,跟總經理ㄧ樣都還是專業經理人,勞資不分。其實,工作不是資方交代下來的。資方只是提供舞台,工作團隊,幾乎全是勞方,在業務要求下盡心盡力。

勞資這條線硬要劃得清清楚楚,對立鬥爭好像浪費青春。許多勞抗團體都是為別的苦難勞工在鬥爭,還不如提升自己,找有能力的公司去努力奮鬥。

君不見多少創業者的失敗與辛苦,每一個雇用者,我感謝他們。

若有苛刻虐待鄙視員工的老闆或主管,離開他或控告他。若全面搞勞資對立,受益者只有政賊吧!

至於教授,提升你的學生競爭力,才是本分。台灣公司不好,全球都可以去,天下很大。

3 則留言:

  1. 副總您好,我是之前仁寶的員工(在Ike下面的工程師),跟您有過一面之緣,覺得這你文章寫的很好,可以借我分享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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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可以啊。如果有用,請不要客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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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網誌管理員已經移除這則留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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