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9月8日 星期日

0907 課後補充

退休之後,每次去學校或公司分享經驗,我總是意猶未盡。這次可以在台科大研發碩士班 EMRD,與有實務經驗的同學交流一個學期,覺得珍惜而開心。

昨天9/7談到研發副總,技術長與研發處長的角色,責任與能力,我想提醒一句,職務不是只有權力而已;責任或是問責,是與他的績效成果相關的。我們可以這麼說:例如:研發處長擔任那些主要工作,哪些相關的成果與他的績效連結,因此,他必須如何如何。我希望同學可以習慣"問責思考",因為,公司也被客戶與股東問責。誰,要付甚麼責任,很重要,也賴不掉。

其次,我問到個人現狀與目標的差異分析,與達成計畫。這是自我諮詢的技巧。每個人都要設定自己的目標,短中長期,而後努力務實地進步。一般公司會給你打成績,會輔導你成長的不多,主管就算知道你的優缺點,也不願,或不敢明說。但人應有自知之明,也應有志向,如果可以開放地徵求長官或同事的回饋,更可以知道自己的進展。

同學問到如何主動(傷害最小地)開除或資遣員工,應該可以加上如何不傷感情地離職。事前的分析與準備是最重要的。先講離職,一個是PUSH,一個是PULL,推力是驅動你離開的力量,如果是條件的問題,例如升遷,調職或是薪水,建議直接與主管商談,不要用離職當要脅。條件通常跟外在的拉力(吸引力)有關,如果內部調整可以接近外部,換工作是有相當風險與機會成本的。反之,如果是信任問題,或是公司文化,獲利,等非可談判的因素,而你也確定離開是最好的選擇,那麼,提出離職時,就不要有任何要求,也不要批評,不要有怨氣。絕對不要跟別的同事抱怨,不要影響別人;你只是要平靜地離開,不是要毀了公司(也傷害自己)。如果主管同意,工作也安排交接好了,當他誠心請教你時,你可以給一些珍貴的建議。反之,場面話,倒不用多說。

如何留人,可以以後再說。

談談開除或資遣吧。開除有漸進式,或急迫性的。當員工有重大過失,如貪汙,偷竊,洩密,甚至重大業務過失(不論有心無心),致公司產生重大損失,無法再運用這個員工時,除了當事人應負的刑事與民事責任,可以與人事部門一同告誡員工,依法解雇,但雙方不再額外延伸無謂損害,到此為止。日後對該員工不推薦,也不惡言,留人一條退路。

漸進式的解僱員工,不論是能力不足,態度不對或是意願問題,總是績效不佳。事前的分析決策是最重要的。當員工成為公司的負擔,尤其是主管以上,不改變,除了耽誤業務,變成部門瓶頸,人心流失。之前績效必需反映最終的決定。前期的分析調查務必客觀與多面向,並且給員工明確的信息:必須改善,否則責任自負。改善期間要非常小心,如果員工有改善,但仍不如預期時,絕對不可以獎勵,可以肯定其努力,但必須說明成果仍不如預期。員工會恨公司,情況是:突然通知無事前警告,前後不一致(先鼓勵後開除),或是主管挾怨報復(考績不錯卻被解雇)。如果員工被事前告知,給予機會,公正評估仍未達預期,則可與其面談,告知解雇決定,給予寬容條件,鼓勵繼續進步,並祝福他日後適才適所。如果關係不錯,可以日後推薦他在其專長處發揮,薦長避短。說不定,他換了工作會更好。

若是資遣,我會客觀多面向(雙層,矩陣式)調查,找出公司最不需要的員工,並可列舉其需改善之處,而後,雙層(直屬與上一級)主管共同支持這個決定,給予員工較寬容條件,予以面談解雇。任何解雇,重點是,損害控管,絕不在事前事後,人前人後,再批評數落該人。面談時,哀矜勿喜,告訴對方程序是公平的,當他詢問,才說明其缺點(反之他可能聽不進去),當他誠心時,才給予建議。無論如何,只要對方平靜接受,我們給予祝福,甚至給予某些協助。

另外關於員工不適任的調動,原則上調任後應該進入新單位的試用期,試用不通過,即應解雇。員工主管合不合,也未必誰的錯,員工可以有第二次機會,但沒有第三次。主管一直不會用人,也該面對處理。

有的員工創意十足,卻屢不成功。創新是公司非常重要,卻未必急迫的事。簡單來說,創新不會從天上掉下來。如果當責的高階主管,沒有定期約定審查,回饋,甚至加壓,最後一定被否決。如果是被放牛吃草,最後絕對不被期望。先說一下這個創新的陷阱,太多人受騙上當了。

最後談一下"改變力"。我上課最大的自省,就是,我做得到的,學員,做得到嗎?"改變力",或影響力,如何產生?如何衡量?影響力不一定來自權力,而是來自信任。信任,卻是來自口碑,成績,誠信與良善的品格。品格是指雙贏的態度,大局觀點,並且會尊重與感謝同仁,所以同仁願意配合,主管願意採納建議,員工願意跟隨變革。沒有簡單的方法,以才服人,以德服人。有多少的口碑信用存款,做多少的改變提議,以成功來累積口碑信用存款,積小勝為大勝

希望大家不會徒聽空言,空手而歸。